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
朱天德等十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决定:
朱天德 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王荣聪 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李建强 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文山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杨 波 任文山州外国专家局局长;
刘 扬 任文山州文物局局长;
李明洪 任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 黎 免去文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戴 筠 免去文山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文山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云洲 免去文山州外国专家局局长职务;
普俊德 免去文山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陶 艳 免去文山州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刁 颖 免去文山州文物局局长职务。
2021年6月2日
来源:文山州人民政府
编辑:刘虹 古魏魏
制作:冯明兰 王南
责任编辑:王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