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4:00,文山州举行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贵华对文山州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他说,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文山州检察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州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确定了“法治进校园、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在行动、“盘龙河、普者黑湖”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结案清理化解”等四大为民办实事主题,始终将察民情、纾民困、解民忧作为教育整顿的重要检验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校园安全,加强司法保护
一是制定《文山州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工作方案》。州、县(市)两级检察院结合“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开放日活动,积极送法进校园,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场次100余次,覆盖学校师生13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州院与法治专门教育学校州五中共同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姚燕平检察长为全校师生讲授新修订“两法”,组织检察官与学生进行问答互动及文艺表演。文山市院、砚山县院走进10所中小学校上法治课,丘北县院开展“护苗”行动,对中小学校周边书店、文具店、书报刊摊点、网吧等进行专项检查。马关县院开展校园法治巡检活动,与学校师生举行座谈会,宣讲“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西畴县院走进西畴县第二中学,用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奸、盗窃、危险驾驶的几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通过亲职教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禁毒防艾、校园安全等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参与校园整治督导。为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营造和谐安全的育人秩序环境。4月12至16日,文山州检察院联合州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督导,就学校食堂卫生、食品配送、留样及保鲜、女生宿舍管理、监控配置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均当场提出建议,要求进行整改。三是严厉惩处犯罪。对成年人性侵害、拐卖、绑架、遗弃、伤害、虐待未成年人以及教唆、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威慑和震慑作用,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二)聚焦“河湖”治理,筑牢生态安全
文山检察机关以“盘龙河、普者黑湖”生态环境专项保护为切入点,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监督活动。一是找准“目标”为靶向,突出工作重点。州院举办文山市院、丘北县院检察长和公益诉讼部门全体人员参加的“关于开展为民办实事对盘龙河及普者黑湖污染防治工作”研讨会;召开州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建设局等8个部门参加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为民办实事盘龙河及普者黑湖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确定了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制定了《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民办实事”盘龙河、普者黑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同向发力。文山州、市两级检察院与州、市两级河长办联合开展盘龙河、普者黑湖保护专项行动。对盘龙河、普者黑湖分别开展了3次巡查,针对河、湖污染存在的问题,精准施策,推动河湖治理走深走实。5月7日州委陈明书记在省河长办转发的巡河简报上批示:对检察工作予以表扬。三是明确“整改”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指导文山市院对巡河发现问题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目前已审批同意向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发出整改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助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对中央、省生态环保督查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不折不扣加以整改。
(三)聚焦企业合规,护航民企发展
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立足检察职能,制定《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教育整顿暨法治进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主动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一是主动走出去,上门服务。文山州检察院联合文山三七园区管理委员会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平稳发展。富宁县检察院走进富宁湘桂糖业有限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企业业主和员工法律意识。麻栗坡县院组织开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2021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并派员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县区部分商店、超市开展联合检查。二是坚持请进来,开门纳谏。州检察院召开涉及民营企业家座谈会3次,涉及企业27家,发放宣传资料60份,征求意见建议25条,对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制定方案、立行立改;砚山、西畴、马关、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也相继走进民企,开展法律宣讲,并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三是体现常态化,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在坚持依法办案、慎捕慎诉、慎用强制措施,提升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适用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同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聚焦诉讼治理,维护群众权益
一是认真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清理专项工作。制定了《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的工作方案》《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开展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教育疏导、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推动矛盾化解、案结事了,办理完结检察环节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涉法涉诉信访件。截至目前,共办理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3件,办结中央信访联系会议办公室交办重复信访件3件,办结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信访案7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件1件,共发放信访疑难经费20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受理群众来信100余件、来访120余人(次),均按程序按时办理。州检察院与砚山县检察院共同成功化解信访积案1件。坚持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多元举措,促进争议化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完成化解2件行政争议案件。
(五)聚焦民生福祉,拓展服务领域
文山州检察机关在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一是助力强边固防。文山州、县(市)两级检察院开展“法治强边·依法固防”主题宣传活动。马关县检察院深入农村开展疫情防控排查重点人员及新冠疫苗接种的宣传、动员、调查、登记等工作。富宁县检察院深入边境一线木央镇大坪村委会两个村小组开展强边固防法治宣传活动,对“三非人员”进行摸底排查,为强边固防工作注入了检察力量。二是帮扶弱势群体。文山州检察院与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通力协调,为大地小学送上5家社会爱心企业捐赠的437册精美图书。丘北县检察院对因案陷入困境的2名涉罪未成年及12名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共计3.2万元司法救助金。马关县检察院为8名未成年被害人、困境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文山市检察院与丘北县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对一涉罪未成年人特别订制的异地帮教协议。三是参与“七城”同创。文山州检察检察院积极参与文山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启动仪式、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双报到启动仪式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发放放病媒防治宣传册,到网格区督促“门前四包”整改等城区综合治理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办好为民实事。主动融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分享高品质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保障重点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国家创新发展战略。
(二)围绕服务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办好为民实事。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检察履职的根本着眼点放在服务保障民生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民主、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守护好群众“脚底下”、“舌尖上”“钱袋子”安全。
(三)围绕满足群众对公平正义更高要求办好为民实事。严厉打击群众身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常态化开展检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工作,建立信访矛盾源头化解机制。
(四)围绕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办好为民实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能动司法的预警和调节作用,以检察实践创新,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在检察环节正视矛盾、排查矛盾、化解矛盾,促进基层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拓展“检察和解”工作,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和落实效果,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本台记者:郑泽娅 罗佳贵
编辑:郑泽娅 罗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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