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多举措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1-11-11 16: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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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政策在强调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的检察机关是如何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当事人权利保障的?

11月11日上午,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文山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新丹就以上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几年来,文山州两级检察机关在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始终把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好落实。

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刑诉法关于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的相关规定。八个基层院积极与司法局沟通、协调、会商会签相关机制,均已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由司法局派出值班律师固定工作日开展相关工作。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均做到在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参与下进行,就定罪量刑及适用程序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意见。保障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有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

二是认真保障辩护人及值班律师的阅卷、会见等权利。

三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悉权。检察机关在讯问、量刑协商、认罪认罚具结、出庭等环节均反复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内容及法律后果,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

关于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一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听取被害人意见的规定。对定罪、量刑及适用程序等问题听取被害人意见。

二是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检察机关在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中,注重通过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以及将是否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作为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或从宽幅度的重要条件,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赔偿被害方损失。


本台记者:王鹏飞 项兰星

编辑:牟星 肖琦

制作:农锦庄 李果

责任编辑:王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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