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出台与中央《意见》和省级《意见》相比,“文山特色”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文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上,文山州林草局副局长马顺光作出了回答。
文山州的《实施方案》不仅落实了中央、省级意见的主要精神和要求,又突出了我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实际需要和特点,特别是在中央《意见》和省级《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文山实际,创造性的提出一些创新性措施:
一是省级《意见》中工作目标提出林业产业总产值,我州《实施方案》在工作目标变更为林草产业总产值,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政发〔2021〕12号)和《文山州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我州涉及林业产业总产值和草原产业总产值所进行变更。
二是将主要任务细化归纳为开展“护绿”8项行动,实施“增绿”10项工程,提升“管绿”8项能力,发展“用绿”“3+8”项产业,推进“活绿”5项改革等具体任务,新增了实施苗木产业化工程,提出要深刻汲取文山市二河沟电站环保问题教训,持续提升环境问题整改能力,切实压紧压实各类环境督察涉林涉草问题整改责任。
三是在建立考核监督体系中,除了承接省级《意见》设立总督察和副总督察外,为更好的协助总督察和副总督察开展工作,新增了州、县级督察,由人大、政协相关领导担任。同时,在建立责任考核体系中,除承接省级考核指标外,结合工作实际,新增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造林种草任务、重大项目、产业发展、林草产值、林草项目资金管理、国家储备林建设等考核指标,新明确了领导小组要根据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开展考核工作。
四是按国家林草局的要求,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单独新增了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院府合作联动工作体系内容。其目的就是通过建立“林长+警长+检察官+技术员”工作体系,构建起“一森林网格一林长一警长一检察官一技术员一护林员”工作格局。
这些创新点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体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压实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责任,符合我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现实需要。
本台记者:周秋 姜婷婷
编辑:苏娟 罗贤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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