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 文山市持续发力

2022-01-14 10: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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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文山市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松懈,巩固斗争成果,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始终保持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乱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在文山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上,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就如何整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违法行为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1年以来,在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拉网式的全面摸排、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在文山市共发现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36起。其中,柳井乡12起;卧龙街道10起;东山乡10起;平坝镇1起;秉烈乡1起;古木镇1起;德厚镇1起 。共出动车辆580车/次,人员2023人/次,收缴清运铝土矿14956.96吨(净矿量7639.39吨),捣毁筛矿机、发电机等非法盗采工具一批,立案3宗,结案1宗,没收违法所得41362.50元,罚款8272.50元,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松懈,巩固斗争成果,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始终保持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乱象保持高压态势。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八大行业部门的主要部门之一,严厉打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是重要切入点。


整治矿产资源私挖滥采违法行为

将从以下方面入手

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全市干部群众对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意识,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非法采点死灰复燃,营造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良好氛围。坚决做到巡查排查及宣传工作全覆盖,共同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的举报。

层层压实责任

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行业领域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街道)、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管理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持续有力有效开展。

依法有力打击

依法指导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对各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开展整治,组织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对非法矿点造成的矿产资源破坏进行勘测鉴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采矿点给于取缔,对非法采矿造成耕地、林地、水源地等破坏的行为,协商林草、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坚决做到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人的责任。

为遏止当前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利用,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深入推进矿产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整治矿产资源领域各种乱象,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结合文山市实际,制定《文山市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11个专班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整治时间及工作要求按照方案抓好整治,同时制定《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全市范围内所有实施非法开采、经营、加工矿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各种形式的违法行为,自行拆除撤离各种生产设施设备,恢复土地原貌、恢复地表植被。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存在非法开采、经营、加工矿产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应主动到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接受处理。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参与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凡参与、包庇、纵容或为盗采者提供信息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继续实施非法开采、经营、加工矿产资源行为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及采出的矿产品,并处罚款。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本台记者:张磊 徐敏

编辑:刘虹 肖琦

制作:冯明兰 冯鹤

责任编辑:郑泽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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