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第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纪实
过去五年,是文山应对风险挑战、取得历史性成就的五年,是人大工作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的五年。五年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文山大地上生动实践,以一组组数据、一件件实事、一串串闪光的足迹,绘就了一幅为民履职勇担当、砥砺奋进结硕果的人大履职画卷。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由之路。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做到“扎根边疆、心向中央、拥护核心、心向北京”,坚持做到党委有号召、第一时间抓学习,党委有决策、第一时间抓贯彻,党委有部署、第一时间抓落实,确保州委的部署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五年来,共向州委报告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85项。
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深入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干部“砥砺担当之志、磨砺担当之勇、提升担当之能”的思想意识不断增强。五年来,共召开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113次,举办中心组集中学习47次、集中研讨16次、专题辅导6次,撰写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500余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州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条例》,修订《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文山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文山州三七发展条例》,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地分享地方立法“红利”。
五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切实把民意作为立法的重要标尺,通过“开门立法”倾听民意、集中民智,让立法获得最大公约数。建立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突出文山特色、体现文山需求、服务文山发展”的思路,紧扣依法治理急需、人民美好生活必备的重点领域,立务实管用之法,实现以小切口立法打通治理堵点、消除群众痛点,确保所立之法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对《文山州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等16件规范性文件和1个规章进行备案审查,确保国家法制统一。2017年至今,共组织制定条例1部,地方性法规1件,修正修订单行条例4件。
邦以民为本,万事民为先。五年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聚焦重点领域、聚焦大局所需、聚焦群众所盼、聚焦问题所在,积极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9项,开展执法检查17次、视察11次,专题调研20次、专题询问6次、专项工作评议4次。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主法治建设、民族团结示范、决战脱贫攻坚、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打好“六大战役”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方式,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体现了人大担当。
首次听取和审议州监委关于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报告,对巩固常态化“惩腐打伞”工作成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了重要作用。首次对旅游业发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州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开展专题询问,问出了人大责任、答出了政府担当。首次对州发改委、州司法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应急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州外事办等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评出了新作风、评出了人大监督新实效。审议通过《关于把文山州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议案》,并组织代表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为文山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注入“人大元素”。
党令所指,行动所向。自党中央吹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号角后,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找准人大履职与脱贫攻坚的契合点,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支持,以实际行动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彰显人大为民情怀。坚持每年审议全州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履行挂钩各县(市)脱贫攻坚职责,督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五年来,班子成员积极争取项目资金5564万元,解决了一批群众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2020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五年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依照法定职责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州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共同意志。
每年均对州本级财政预算和决算、预算调整方案、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作出决议。对《关于批准文山市2015年西山中寨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政府购买债券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将平远至文山、文山至麻栗坡、文山至马关、广南至那洒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本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议案》《关于建设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修订草案)》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五年来,作出决议决定32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州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五年来,依法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1人次,其中任命193人次,免职138人次。
当好人民群众“代言人”,争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是人大代表的使命所在、职责所在。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为代表履职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促进全州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改革发展“主战场”。2017年以来,共邀请代表279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基层人大代表座谈265人次,邀请代表1763人次参加集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共组织代表542人次参加各类培训。
五年来,先后制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山州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制度建设实践创新联系点工作实行“红黑榜”制度》等规范性措施,建成代表活动站1063个,实现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全覆盖;建成17个州级、56个县(市)级实践创新联系点,实现由起步到提升、提升到转型的跨越,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五年来,坚持把督促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作为激励代表履职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拓宽办理渠道,建立健全会议交办、跟踪督办、重点查办机制,持续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办理实效明显增强。2017年以来,投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经费1200万元,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747件,答复率均达100%,满意率均在98%以上,办成了一批群众满意、代表关切的好事实事。
2021年,州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省出台《文山州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方案》,选择文山市东山乡、新街乡探索开展试点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政府决策由“为民做主”变成“让民做主”,人大监督由“事后跟进”成为“全程参与”。2021年12月,州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从2022年起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开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州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向全州五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迅速组织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投入抗疫,涌现出了农宁安、陆会芳、刘仙等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担当作为。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动态》刊发了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云南人大》选登了农宁安、陆会芳、杨朝文等人大代表的疫情防控先进事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机关的“四个定位”要求,全面加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对外交流,机关自身建设卓有成效。2017年11月,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连年保持此殊荣,2018年建成全省首个州市“人大史馆”,2019年成功创建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2020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机关党委荣获“五星级”基层组织称号,机关党支部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弹指光阴又五载。回望来时路,全州各级人大、各级人大代表用忠诚和担当,奋力书写了竭诚服务人民、全力奉献文山的生动画卷。眺望前进路,全州各级人大、各级人大代表必将以“文山之干”的责任担当谱写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的履职华章!
“两会”新媒体报道组
编辑:肖琦 刘虹
制作:农锦庄 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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