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问题
是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
文山法院开展了哪些工作?
取得了哪些效果?
在今天(7月13日)下午举行的文山州“守护平安 伴你幸福”法院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龙春梅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文山法院的工作和成果进行了介绍。
2018-2020年,全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山两级法院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线索清仓”等“六清”目标任务,院领导亲自挂帅,尽锐出战,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一些长期盘踞在文山为非作恶的黑恶势力团伙被依法铲除,辖区内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社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更加安全成为群众切身感受。
三大举措强化审判职能
按照党中央安排部署,自2021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文山两级法院坚持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漏洞堵塞,不断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成果,不断强化审判职能保持对扫黑除恶严打高压态势。
一是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班,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团队优势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二是实行案件精简分流,实现案件的精细化管理。
三是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力度,减少对抗,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严厉打击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涉恶犯罪集团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文山法院又判处了一批以王保龙、陆勇、代光俊、陆忠宇等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涉恶犯罪集团。如今年砚山王保龙、许世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达67人,在砚山县城区实施了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通过开设赌场和从娱乐场所、客运市场非法牟取巨额经济利益用于支持组织活动,对砚山城区赌场、客运市场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被告人王保龙、许世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组织成员也予以相应严惩。宣判后,因多名被告人提出上诉,为确保本案二审快审快结,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仅用50余天时间将案件审结,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台记者:古魏魏 何昕霖
编辑:周秋 牟星
制作:冯明兰 王南
责任编辑:杨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