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文山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五周年新闻发布会在州新闻发布厅举行。
会上,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公安局负责人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答记者问。
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强化河湖保护管理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全州上下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要求,为河(湖)长制工作搭台子,为河湖库渠保护治理铺路子,给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党政领导压担子,明确河湖管护责任。
五年来,文山州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提档升级,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11月,全州27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88.8%。其中,12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15个省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0%。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从“十二五”末的66.0%提升至今年的83%。全州11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7.48%,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为实现河湖管理共建、共治、共享局面,州水务局多形式、全方面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以及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引导公众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依托民间河湖长、河湖管理保护志愿服务队伍、护河员队伍、社会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全方位建立监督队伍,发挥他们在河湖巡查、垃圾清理、政策宣传、违法举报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及作用,形成政府和群众共治共管的良好局面。把利用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直接从河道渠取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设置为企业河长,健全企业河长协助治水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保障河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多途径多渠道公开河湖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公众参与和投诉监督渠道,使维护良好河湖生态环境内化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
州生态环境局坚定不移推进河湖保护,2017年以来,累计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08亿元,实施生态湿地保护、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等地表水项目14个,水环境质量正在逐步改善。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整治,乡镇级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整治正在逐步实施。持续开展水源保护区内风险排查及环境问题整治,累计排查出369个环境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治276个。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建立入河排污口审批名录,目前已排查出214个排污口,完成整治171个,完成率79.91%。对废水排放单位开展排污口监督性监测,有效防控超标排放行为。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021年的20.83%提升至30.88%,同比增加10.05%,超额完成省级下达21.12%的任务目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聚焦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的“痛点”“难点”“堵点”,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不断探索总结经验,稳步推进“两污”治理,助推绿美文山建设。全州目前已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8座,有4座正在实施封场准备工作。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生活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天。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座,餐厨垃圾处理能力60吨/天;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投入资金4113余万元,设置垃圾亭520个、垃圾桶17362个、果皮箱3491个、泔水桶1660只,配套运输车辆285辆。全州共建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总处理规模达到11.1万方/天,配套污水收集管网980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9%。全州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能力逐步提升。
都说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州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牵头单位,持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全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45.4万亩,商品有机肥203.75万亩,农家肥362.68万亩,绿肥种植84.83万亩,秸秆还田161.19万亩,水肥一体化19.75万亩,采集土壤样品1220个。组织实施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231.46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8%;开展绿色防控218.26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2%。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5%,农膜回收率63.2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88.87%。
为助力河长制工作,州公安局健全组织体系,各级河湖警长全面履职尽责,加强河湖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共组织开展河湖警长巡河1811次、出动警力4496人、清河行动75次、召开推进会议179次、开展督查207次、联合执法164次、巡河发现问题265个、整改252个、开展涉河湖线索核查9个、设置河湖警长公示牌145个、发放宣传材料23000份。2017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共侦办涉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69起,破案55起,移送起诉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人。办理行政案件31起,行政拘留35人。核查线索16条、完成省级督办案件3起、州级督办案件1起。
下一步,文山州将持续深入落实好河(湖)长制责任,持续深化工作协同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跨州(市)联动,压紧压实河湖长督导协同、行业部门管理及乡镇属地管理职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各级督察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跟踪问效的优势,聚焦管好“盆”护好“水”,努力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升级,开创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崭新局面。
本台记者:满鑫 黄皇
编辑:谢思思 姜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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